关于2014年行政监察工作立项的报告
关于2014年行政监察工作立项的报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围绕本区2014年总体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项目负责制、行政问责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建设廉洁政府,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区重大工程、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区纪委常委会讨论,提出行政监察立项项目如下:
一、对双创工作及社会管理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效能监督检查。目标是:强化守土有责意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将区委、区政府双创工作要求及属地化社会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围绕双创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步骤、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状态存在明显问题和差距的部门,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机制。
2、督促12个街道、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薄弱地区的方案》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3、加强对20个重点区域和3个医院周边区域综合治理情况监督检查。5个已达到摘牌标准的要巩固,6个基本达标的要在一季度达到摘牌标准,未达标的9个重点区域和新增的3个医院周边区域,要确保上半年完成治理任务。
4、加强对社会管理存在问题的深度排摸,将问题突出的区域列入重点治理,挂牌督办,使社会管理中的顽症得到综合治理,使社会管理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深化。
5、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月报告制度,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落实综合治理要求,基层社会管理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依法依纪进行问责。
二、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标是: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效廉政。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督促各职能部门厘清相关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提高管控力度,提升本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效能。
2、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单位、借用和挂靠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分包、借用和挂靠资质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强化实质性监管,提高项目的廉政建设水平。
3、组织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重大工程投资预算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控制三超现象发生,加强对资金使用、造价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控制三超现象。
4、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小工程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市委巡视工作中提出的小工程项目缺乏管控的问题,开展政府投资建设的小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项目比选、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小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5、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对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城区管理大联动工作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目标是:强化区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构认真履行民生工作的职责,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根据市监察局的工作要求,制定我区《市民服务热线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
2、督促区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我区《市民服务热线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
3、派驻人员现场监督区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的工作开展,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4、会同区热线办公室、区委考核办、区政府督查室,对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实施分类考核。
5、会同区大联动办公室,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城区大联动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四、对《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标是: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确保区政府今年5000户征收目标的完成。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进一步完善《关于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推进区属职工签约工作法》,充分发挥区属职工在征收签约工作中示范引领作用。
2、继续向区重点征收基地派驻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并受理举报,保障征收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建立与相关部门定期联系和情况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情况,以及工作准备、启动和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征收目标的顺利完成。
4、加强对《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房屋征收行为,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