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协议定点采购的公告
经市财政部门同意,2018年度市级协议定点采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本次协议定点采购的范围为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的项目,共分为七类:
1、办公自动化。含服务器、台式计算机(图形工作站除外)、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工作站除外)、交换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多功能一体机、文印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数据库管理系统、视频设备、复印纸;
2、车辆。含乘用车(轿车)、客车;
3、空调。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
4、家具。含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组合家具。
5、电信服务。含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6、其他印刷服务。(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信封、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印刷服务)
7、机动车保险服务。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和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等。
二、报名时间
2018年度市级协议定点供应商由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拟定于12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ztb.com)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注意事项
2017年度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空调、办公自动化、家具)资格将顺延至2018年度,已获得2017年度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协议定点供应商采购活动,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至市政府采购中心。凡不按期提交书面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需材料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开发布(http://www.ycztb.com)。
联系人:罗清平 江进
联系电话:0717-6219166 0717-6851690
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