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江阴市来(返)区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外防输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4月27日以来有北京市旅居史的人员、4月19日以来有江阴市旅居史的人员回区后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酒店)报备,凡不报、瞒报、谎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所有市外来(返)区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的,须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
所在设区市有疫情的来(返)区人员,须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但从苏州、睢宁、北京、江阴等重点地区来(返)区的人员,须执行7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上海来(返)区的人员,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
所在设区市无疫情的来(返)区人员,须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隔离+11天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如果居家隔离不符合条件,一律集中管理(费用自理)。
在健康管理期间,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各乡(街道)要加强对从北京市、江阴市等重点地区来(返)区人员的排查,确保相关人员第一时间管控到位。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近期不前往北京市、江阴市等重点地区,知晓身边有北京市、江阴市等重点地区近期旅居史人员的,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
特此通告。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