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佛山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价〔2012〕1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物价局
2012年11月23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佛山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价〔2012〕1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物价局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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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价15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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