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明发[2007]33号
关于调整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鉴于区党政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研究,现对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调整如下:
区委书记马亮照同志负责区委全面工作。
区委副书记、区长潘志文同志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税务、审计、规划、编制工作。
区委副书记黄坚同志协助书记负责区委的日常工作,协管组织、纪检、宣传、政法工作;兼管统战(对台)、民族宗教、工商联、工会、维稳、信访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梁瑞强同志协助区长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和改革(粮食)、统计、物价、国土资源、交通、公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保险、信访工作;协管财政、税务、审计、规划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区委常委严冰同志兼任区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联、妇联工作。
区委常委张明生同志兼任区人武部部长,分管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区委常委吴金宁同志兼任区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局长,负责政法委、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区委常委区惠娘同志兼任区委组织部部长,负责区委组织部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老干、机关党工委、共青团工作;协管编制工作。
区委常委罗雄同志兼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人民防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工作。
区委常委陈仕兴同志兼任区纪委书记,负责区纪委、监察机关全面工作。
区委常委黄棋泰同志兼任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荷城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副区长吴耀棠同志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司法、监察工作。
副区长黄小毅同志分管工业园、经贸(外经贸、招商、旅游)、安全生产、外事侨务(侨联)、供电、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打假、打私、口岸工作;协调联检单位工作;联系政协、工商联工作。
副区长俞宙虹同志分管教育、卫生、爱国卫生、体育、史志、档案工作;联系工会、青少年和共青团、妇联工作。
副区长余中伟同志分管西江新城、环保、建设(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科技信息、科协、邮政和通信工作。
副区长余明开同志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三防、民政、残联、双拥、武装、对口扶贫、防雷工作。
区党政班子领导成员按照上述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非常设综合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机构改革时确定为挂牌机构的单位的工作归口于相关的部门,由有关领导成员按上述分工统管,不再作过细的分工。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分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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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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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