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歌乐村委会水美经济合作社细吴鱼塘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GHNCZC2014044
高明区更合镇歌乐村委会水美经济合作社定于2015年2月3日上午10时00 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水美经济合作社细吴鱼塘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暗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细吴的鱼塘
2、资产规模:10.246亩
3、发包年限:4年
4、土地用途:农业养殖
5、交易底价:人民币500元/亩/年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当年的承包款,以后于每年的1月30日前交纳当年的承包款。
7、合同履约金: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需交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金,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
9、正式书面承办合同需到高明区更合镇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公证),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占50%。
10、承包期限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补偿费归甲方。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猪栏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签合同前已有的房屋、简易棚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种植任何果树、林木,只能作为农业养殖使用。上述鱼塘目前属农业用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在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地政府有关规定的条件下自主经营。如果承包方需改变鱼塘用途,必须经发包方村民表决同意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通过。不得开采承包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包括石头、陶瓷泥、矿砂等等)。承包期满后,如鱼塘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11、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款,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金。
12、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1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2月3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歌乐村委会水美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2033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