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全面启动第二周期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4月18—19日,蒙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2组督导评估组,先后对蒙山县幼儿园、蒙山县第一幼儿园等14所第一梯队的各级示范幼儿园开展第二周期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地督评。
督评中,督评组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对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程》,通过听取汇报、观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座谈访谈等方式,对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督导评估,并现场反馈了督导评估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幼儿园限期整改。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梧州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而开展的,每5年一个周期,在一个周期内,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蒙山县计划将此项督导评估分4年完成,分级分类按梯队进行督导评估,逐步规范各类幼儿园管理、提升保教质量,为蒙山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奠定坚实基础。(莫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