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安全监管局转发关于印发佛山市2016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局:
现将《转发关于印发
联系人:董楚新,联系电话:86323234。
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转发关于印发《佛山市2016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禁毒办《关于印发佛山市2016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活动总结材料及图片影像资料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报区禁毒办。
(联系人:何炜杰,联系电话:86322503,传真:86322503)
***:佛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16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佛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16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佛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2016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活动总结材料及图片影像资料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报市禁毒办(联系人:欧碧玲,联系电话:82771152,传真:82771150,电子邮箱:fsjdb@qq.com)。
佛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30日
佛山市2016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方案
2016年,全市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以国家、省和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推进“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为主线,围绕“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主题,坚持“瞄准焦点,紧扣节点,抓住重点”工作思路,全力营造全民禁毒,全社会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流动人口、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由禁毒委副主任、市禁毒办主任姚喜蓉任组长,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陆石里、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梁敦挺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综合科、协调科和各区禁毒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组织策划、检查指导、情况收集和与媒体协调沟通工作,确保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委、政府禁绝毒品的坚定立场和决心,禁毒法律法规,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方针政策。
(二)宣传“飓风2016”涉毒专项打击行动成果和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
(三)宣传毒品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危害。
(四)宣传毒品防范知识,提高广大市民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五)宣传举报毒品有功,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各级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抓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主阵地,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按照市禁毒办《转发关于组织实施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的通知》(佛禁毒办〔2015〕88号)要求,切实落实工作措施,让学生普遍接受一次毒品预防专题教育。采取校内课堂教学与校外社会实践相结合方式,组织学生参观禁毒展、戒毒场所、写心得体会、开展禁毒知识竞赛和演讲等形式,切实提高禁毒教育的质量与效果。大中专院校要以防范合成毒品知识为重点,通过主题教育、参加禁毒志愿者行动等方式,积极传播“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理念,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远离毒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禁毒校长”作用,紧紧抓住学校开学后、放假前等时段,积极开展禁毒校长授课活动。责任部门:市、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团委
(二)继续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活动。工会组织要继续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充分利用工会组织网络,引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加强面向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各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要以“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为主题,结合创建“无毒单位”活动,大力宣传《广东省禁毒条例》、合成毒品危害和毒品预防知识,使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责任部门:市、区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继续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家庭的禁毒教育,做好“无毒家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成员中的作用,引导家庭成员开展防范毒品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推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防范毒品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的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侵蚀能力。责任部门:市、区妇联
(四)开展娱乐服务场所禁毒宣传教育。以娱乐场所、酒城酒吧、旅业、商务会所、出租屋等各类服务场所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管理与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禁毒承诺活动,在娱乐场所张贴禁毒标识,插播禁毒视频,公布举报电话,公***励办法,聘请媒体和公众监督员等形式,防止娱乐服务场所成为滋生毒品违法犯罪的滋生温床。责任部门:市、区公安(分)局、文广新局、工商局
(五)大力宣传“毒驾”的社会危害。公安禁毒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运用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印发通告、案件分析,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毒驾”的危害,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毒驾”行为,有效震慑“毒驾”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禁毒教育列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内容,大张旗鼓地宣传吸食毒品驾驶机动车的社会危害,坚决遏制“毒驾”。责任部门:市、区公安(分)局
(六)开展对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对拘留在押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禁毒宣传,组织戒毒成功人员结合个人经历现身说法,使吸毒人员真正认识毒品的危害。对已经染毒的人群要给予人文关怀,纳入管控,使他们认清摆脱毒品的正确途径和方式,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责任部门:市、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开展禁毒宣传流动课堂活动。广泛发动禁毒志愿者,采取流动宣传车、宣传小分队等形式,深入学校、车站码头、流动人口密集区、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咨询和宣讲活动。交通部门要将禁毒宣传纳入职工培训内容,候车室、广场要设置禁毒宣传专栏,摆放禁毒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移动电视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教育内容。责任部门:市、区禁毒办、交通局
(八)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宣传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及化工市场要大力宣传《广东省禁毒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通过学习培训,增强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主管人员的禁毒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易制毒化学品行业自我约束能力和防范能力,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责任部门:市、区公安(分)局、商务局、安监局、药监局、工商局
(九)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深入推进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识毒、防毒、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结合社区工作,深入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活动,通过禁毒图片展,社区民警宣讲等形式,使广大居民真正认识毒品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责任部门:市、区禁毒办、公安(分)局、民政局
(十)加强媒体禁毒宣传。党委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记者,深入禁毒斗争一线采访,协调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辟禁毒专栏,宣传党委、政府禁绝毒品的坚定立场和决心,毒品的危害,禁毒斗争成果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切实做到“广播经常有声、电视经常有像、报刊经常有文”。责任部门:市、区委宣传部、禁毒办、公安(分)局
(十一)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在“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节点,各级禁毒办和禁毒委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领导禁毒电视讲话、公开宣判毒品犯罪、集中销毁毒品、禁毒成果展示及吸毒人员以身说法等多种形式,举办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责任部门:市、区禁毒办、法院、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对于减少毒品危害,构建和谐佛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宣传重点,紧扣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实效。通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和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三)加强分工合作。各级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掀起禁毒宣传高潮。
(四)明确工作任务。各区禁毒办年内至少要组织500人以上禁毒宣传活动6场,协调指导各镇(街)至少开展4场。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至少组织1场禁毒活动,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禁毒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