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3·17”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18”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南森防指函〔2022〕12号和南森防指函〔2022〕13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凉山州两起“3·30”森林火灾事故惨痛教训,从严从细扎实做好“3·30”、“清明节”和“五一节”等关键敏感时期森林火灾防范工作,严守较大及以上人为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底线,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警醒
入春以来,我县降水总体偏少,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3月以来,省内凉山等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特别是广安市前锋区作为低火险区,依然发生了森林火灾,当前我们的森林防火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身感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领悟******“四问”“绝不能屡屡重蹈覆辙”谆谆教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按照“控发生、防反弹、保安全、守底线”的要求,强力推动国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防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畏难情绪滋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人为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二、责任上压紧压实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深入推进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地落实。针对“清明、五一”前后群众野外郊游、外出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加大的情况,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各自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提前部署,加强预防和控制,并成立相应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常职干部要履行包社、包户、包山头的监管责任制,务必确保防灭火职责任务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宣传上形式多样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村村通”、坝坝会等形式手段,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七进”、“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宣传月”等活动。要利用“清明节”、“五一节”返乡、旅游人数增多、人群相对集中的特点,于重点路段、路口增设宣传站点、防火标牌、宣传横幅等。特别是针对清明节临近可能出现的诱因,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鲜花祭祀、文明祭扫,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树立文明新风。
四、整治上多方并举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区域部位防控,集中人力、物力,对林区坟墓集中地、输配电设施、加油站等重点区域部位的蹲守、巡防和地毯式排查,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等重点人群要加强监管,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销号台账,整改意见要切实可行、责任到人、时限明确,确保发现一例、整改一例,彻底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一切违规用火行为。要针对“3·30”、“清明节”、“五一节”关键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形势分析研判,在入山路口、森林景区门口和重点火险区域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哨,严禁易燃易爆物品等火源进山入林。
五、应急上准备充分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做到坚守岗位、在岗认真履职,高火险时段,半专业扑火队伍和义务扑火队伍要随时待命;要利用近期降雨相对安全时间节点,对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进行一次全覆盖检修维护,保证救援速率。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出击、重兵扑救、安全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严防人员伤亡。同时,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镇设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由副镇长邓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0817-7488718)。
六、严格要求,逗硬森林防火专项检查
镇防火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森林防灭火检查小组,深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对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推进情况及“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宣传引导、隐患排查及整治、应急队伍、物质储备等方面工作。请各村(居)、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我镇无较大及以上人为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这两条底线。
仪陇县日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