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制定文体市场信用承诺制度
昨日(25日),记者从禅城区文体局获悉,禅城制定文体市场信用承诺制度,把信用承诺(或未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经营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实施企业分类监管等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的参考。
据了解,信用承诺适用于在禅城区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主要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对提交给行政机关申请许可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获得许可和审批后,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守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依法向文化体育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经营和法规执行情况等内容。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实施信用承诺的程序为告知、承诺、存档、公示、运用。区文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承诺制度,不断提高全区文体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守信自律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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