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头经济特区消费品质量促进条例宣传贯彻会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汕头经济特区消费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宣传贯彻座谈会,该《条例》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消费品质量促进的地方法规,为我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维护消费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郑通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宇、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财经委、市法院、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各区(县)政府负责人及企业代表等共90多人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郑通声指出,制定实施《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支持汕头产业发展和企业质量建设的需要,为我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促进质量行政执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要求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迅速掀起宣传贯彻热潮,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地保证法规的贯彻实施,打造汕头品牌,提升汕头形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宇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他指出:一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全面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二要强化学习宣传,营造学法普法良好氛围;三坚持知行合一,确保施行落实到位。
作为负责牵头起草《条例》及执法主体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在会上发言,林健局长提出,市场监督系统要广泛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健全政策体系,统筹推进质量提升;要加大激励力度,引导企业练好内功;要聚焦主攻方向,提高产品供给质量;要改进监管方式,着力提升执法实效;要强化技术支撑,打造粤东质检高地等六个方面贯彻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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