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九尖山片区绿化美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九尖山片区绿化美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7-A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九尖山片区绿化美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元):本项目预算人民币409578.60元。
四、项目内容: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九尖山片区绿化美化项目,具体详见汕头市星林景观有限公司出具的作业设计;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营造林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有足够符合该项目设计要求的品种和规格质量的苗木,并须持有《苗木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苗圃场经营场地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正本的复印件);
5.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三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造林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苗木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苗圃场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2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磋商时间:2017年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80294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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