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街道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批准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已对以下单位食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受理,超过公告时限且未收到听证申请符合规定的将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申请人基本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告期间,其重大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听证。
序 号 |
申请人名称 |
申请经营地址 |
申请项目类别 |
1 | 医药高新区冯大 伟东北烧烤店 | 江苏省泰州市高 港区口岸街道田 河振兴北路83号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联系电话:0523-86963036
邮编:225321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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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6:46: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