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一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按《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有关程序,我局拟对珠海市一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手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一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珠海大道北,占地面积39714.6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物技术的研发;调味料(液态、固态)、食品添加剂[咸味食品香精(液体浆(膏)状、固体(粉末)]生产、销售。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1年7月通过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关于珠海市一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金环建[2011]133号)。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该项目设计年产食品添加剂800吨、香精120吨、调味品600吨、肉汁80吨、汤料500吨,实际年生产食品添加剂300吨、香精120吨、调味品300吨、肉汁80吨、汤料400吨,综合生产负荷为50%,未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应企业要求,对其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重视环保经营理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建有生产废水及工艺废气等环境保护设施,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严控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措施,规范排放口,树立标志牌,基本形成防治污染的能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据监测单位2011年12月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工况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工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锅炉与热风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A级标准;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中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厨房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公示受理情况
欲知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致电或亲临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3月29日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受理电话:0756-7262190、0756-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