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明确工作规则可循
3月2日下午,南山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南山政府在线”之解读南山系列访谈,现场解读《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下称《工作规则》)制定背景和具体政策措施。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重要法定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冯文库说,为健全、完善南山区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公信力和工作规范化水平,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南山区制定了《工作规则》。
冯文库介绍,《工作规则》分为总则、复议受理、案件审理、复议决定与送达、复议监督、附则共6章44条,对南山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次出台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工作程序,发挥了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更具有实操性。”冯文库指出,《工作规则》有六大亮点:明确了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详细列举当事人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一步落实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明确规定了现场勘验、专业鉴定等调查方式,有助于查明复议案件相关事实;明确了复议调解、复议和解、撤回申请的适用范围及行政复议机构的处理方式,彰显了对行政复议当事人处置自身权利的尊重;为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送达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电子送达方式;为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工作规则》以上位法为据,详细规定了复议备案、复议意见、复议建议、处分建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