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召开全区宗教事务工作会议
2018年3月20日下午,罗湖区召开全区宗教事务工作会议,传达了******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精神,通报了全区宗教活动场所2014-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情况,并就新时代如何围绕中心工作,发挥自身作用,共同做好罗湖宗教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唐汉隆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我区四个合法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能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认真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的各项规定,活动组织有序开展,财务内控基本有效,场所发展规范稳定。
会议强调,必须强化三个意识,共同努力,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凝聚各方力量。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我国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围绕我区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为推动深圳走在全国最前列汇聚强大合力。二是强化时代意识,真正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十九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宗教事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罗湖区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思想的主旨深意,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在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上下功夫、做文章。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营造和顺安定局面。安不忘危,兴不忘忧,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底线。各宗教场所要做好政治安全工作,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场所安全隐患;要做好财务安全工作,以上级部门的财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和改进内控管理水平,以制度管人管场所,不断推动罗湖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长刘亚峰,区民宗局全体干部,罗湖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区佛协负责同志、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罗湖区委统战部 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