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水务局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水政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排水、水土保持、汛期安全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法律法规意识,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工作部署,罗湖区水务局聚焦重点开发区域水事违法行为检查,4月20日下午召开辖区重点开发区域笋岗-清水河片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务执法工作约谈会议,片区14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深圳市水务局局长胡嘉东同志在全市水政执法工作会议的指示精神,通报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建设项目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指出,笋岗-清水河片区为全市重点开发区域之一,各生产建设项目要高度重视在建工地排水、水土保持、汛期安全工作。一是各生产建设项目要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要求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并按排水许可要求排水,严禁出现擅自拆除、移动排水设施、向市政管网或河道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各类排水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二是要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要求,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在项目组织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按程序备案。执法人员对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查处。三是汛期已至,各生产建设项目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汛期防汛防风措施和应急处置准备,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变化,按照相关预案及时组织停工,确保人员安全。会后,罗湖区水务局向各生产建设项目派发了水土保持条例和技术规范、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指南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