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调研督导组一行到罗湖调研
1月16—18日,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张庆宏带队赴深对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首批实践创新项目进行调研督导。
1月18日下午,省委政法委调研督导组一行到罗湖区实地考察调研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该工作作为“深圳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首批实践创新示范项目”于2018年8月在全市推广实施。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吴力夫、罗湖区副区长牟春生参加了调研。
近年来,罗湖区贯彻落实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精神,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据法压责、依法治理”,引导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以小区为基础单位的精细化治理“五大平台”:在物业管理上强法定,从19部法律法规中梳理出62条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建立“物业分级管理+奖惩制度”一整套运作机制,解决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打造平安建设的平台;在党建引领上全覆盖,出台居民小区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党支部建到小区里,强化党的核心引领作用,打造基层党建的平台;在民生保障上补短板,以“政府+市场”方式推进全区135个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综合整治和规范化管理,打造民生保障的平台;在运作机制上重协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议事会、“罗湖十条”议事规则等作用,有效带动居民参与小区议事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打造共建共治的平台;在治理体系上填空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下沉公共服务资源,打通联系居民的“最后一公里”,搭建基层治理“区—街道—社区—小区”的体系平台。推行以来,物管企业履责意识高涨,全区入室盗窃案件连续三年实现大幅度下降,小区矛盾调解成功率达98%,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调研组在实地察看试点小区、工作展板及专题片后,召开座谈会进行深入研讨,对罗湖区的创新举措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工作是社会治理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路径的最好展示和完整体现,弥补了当前社会治理社会化和公众参与方面的短板,解决了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课题,要求罗湖区进一步拓展项目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申报成为广东省第二批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践创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