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规范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本报讯 近年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不断规范完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现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重心下移,推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自治组织和工作网络,成立社区人口计生委员会,专门负责社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日常工作;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发挥“五老”作用,开展社区服务;设立物业小区居民楼长(小组长),由其负责本栋楼(小组)居民的工作联系和信息采集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将居民自治工作纳入年度人口目标责任考核,通过不定期督导、情况通报、年度考核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督促力度,对基层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解决,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合同管理。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自治公约》时要严格遵守合法性、可操作性、民主性等原则和要求,将《公约》印发给全体居民,征求全体居民意见,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接受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社区居委会与已婚育龄妇女、出租屋主、工商业主、流动人口签订相关的计划生育合同,规范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居民代表大会人口计生议事制度,坚持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口计生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社区居委会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度,签订责任书,依法落实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建立社区居委会、社区人口计生委员会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建立社区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计生居务公开制度;建立其他相关的计生管理和服务制度。
三是强化宣传服务。建立计生服务承诺制度,规范社区计生办事专台和法律咨询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开通服务热线,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严格兑现《公约》和《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措施和服务承诺;广泛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宣教室、宣传栏等,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活动;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着力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随访服务和生殖健康普查普治工作,落实免费计生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家庭互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