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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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1日发表
(2008年11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1月14日在拉萨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自治区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预算草案,批准自治区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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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3:12: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