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年7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反馈后,当天下午区委编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动员部署会,迅速启动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为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坚实思想基础。2020年8月初,制定并印发《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步骤和工作要求。整改工作启动以来,编办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4类11项问题,制定《区委编办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准确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并广泛征求区直各部门意见建议,力求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
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在认领问题整改任务的基础上与分管科室人员相互谈心谈话,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邀请区委巡察办及区纪检监察派驻组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通过开展对照检查、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进一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工作措施和整改目标。
将11项问题细化,并分为三类:能够立行立改和巡察反馈前已经整改的问题;通过制度规范、发文明确、工作推动能够限期完成整改的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或推动解决的问题。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我办立即进行了整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也都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双区”建设有差距。
1.关于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1)“领导班子部分工作仍停留在‘面’上,走访调研工作不深入、不充分,涉及我区6家单位的“三定”方案向市委办备案时未通过”。(2)“区婚姻登记处等单位未制定详细‘八定’方案”。
整改情况:(1)我办按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区委(政府)办等4家“三定”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对2家单位“三定”方案制定情况进行了解释。2019年6月,均已通过了市委办的备案。为进一步增强主责主业意识,我办专题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省委编办机构编制工作文件选编》等机构编制相关法规与文件,要求全体干部进一步熟练掌握制定“三定”方案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同时,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论证环节加大实地调研与核查力度,进一步提升论证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充分利用与新秀社区党委党建共创活动平台开展“深调研”,听取街道、社区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关于街道改革、职能配置、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结合本轮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部署,详细梳理建区以来我区存在的未制定详细“八定”方案的事业单位名单,包括区婚姻登记处等14家,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单位“八定”或“三定”方案已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提交审议并印发;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攻坚克难意识和本领。全员参与《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暨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回顾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艰难历程,深刻把握机构编制领域工作重点、难点,提高干部攻坚克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领导班子履行使命责任意识不到位,统筹谋划机构编制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动态调整机构职能存在短板,未及时对党政机构改革后街道层面职能进行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街道改革和职能优化调整相关文件。2020年1月,印发实施《罗湖区街道城市管理权责体系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8月,印发实施《深圳市罗湖区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二是优化街道职能配置。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从与上对应、划分合理、尊重现实三个角度,对街道综合性机构职能进行了优化调整,比如在原公共安全办基础上组建了应急管理办、整合了散落在综合部、民生事务部等部门的应急综合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网格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实现了与区应急管理局的全对应。三是出台街道职能清单,梳理街道履行的401项职能,明确主办事项323项,协办事项78项,并按照“职责异构、错位互补”的原则,区分区、街道、社区三级不同职责分工,构建了上下贯通的职能体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3.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1)“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清单”。(2)“未梳理廉政风险点,没有制定防控措施,事业单位编制核定制约机制尚不健全”。(3)“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严”。(4)“个别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信息申报不及时”。
整改情况:
(1)2019年底,我办按照《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关于更新罗湖区委区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印发《罗湖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罗湖区委编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分工。2020年9月,根据《罗湖区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的要求,我办制定了《区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下一步,继续坚持定期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精神和要求纳入室务会议题,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将责任分工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2)制定《区委编办廉政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针对人事、财务、行政事业编制调整等6个管理事项,梳理各环节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与防控措施,并征求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意见,切实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解决编制审核制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完善《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区委编办室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严格依照《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区委编办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形成闭合的管理链条。
(3)加强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指定专人(公务员)负责证件的保管、领用和收回登记;制定《区委编办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流程》,明确出入境证件领用条件,对因私出国(境)审批与请休假审批的关系、返还证件时间等具体执行环节作出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的纪律要求。根据区委组织部最新要求,我办已于2021年3月29日将我办公务员、职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移交至区委组织部进行统一保管。
(4)制定《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明白卡》,确保全体干部清楚掌握需要进行申报的情形及具体申报流程,并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严肃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纪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关于监督责任抓得不紧的问题:(1)“常态化谈话机制尚未建立”。(2)“领导班子分工中未明确班子成员具体分管纪检监察业务”。
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提高日常谈话频次,并定期将开展日常谈话情况报区纪委监委;参照区党廉办印发的《党内谈话工作指引》,建立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一体化开展业务交流和思想教育。
(2)进一步细化并完善领导分工,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区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2020年10月,扎实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对全体干部的警示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犹存的问题:(1)“部分文件制度临时制定痕迹较为明显”。(2)“委托的课题研究公司不属于从事课题研究的专业性机构,研究报告质量较低”。
整改情况:
(1)深刻反思问题形成原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制度制定等工作做在日常;作为新成立的单位,加快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真用、管用,发挥应有作用。
(2)深入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确保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因客观需要,确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就专门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查研究的,需组织专门的业务工作组前往第三方实地查证,了解其研究范围和专业能力,按规定程序并经过采购小组和室务会充分讨论研究,确保第三方机构具有从事相关课题专业研究的资格或资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关于内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实行三级财务审批模式”。(2)“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完善财务审批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内部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全部经费使用经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签字审批后,再提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2)组织相关责任人加强对有关合同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情况的自查,熟悉合同签订、执行、验收等事项的细节规定和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执行和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党建主体意识不突出,与新时代党建要求有差距。
7.关于领导班子统筹全局作用不到位的问题:(1)“未及时制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议程序不规范情况”。(2)“对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依然存在”。(3)“意识形态工作未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无工作领导机构和具体分工”。
整改情况:
(1)2019年9月,经编委审议我办印发了《区委编办工作细则》,机构编制相关事项根据该《细则》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开展研究论证。2020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办内其他事务议事决策流程,我办制定了《区委编办室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在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单位意见后再次进行了修订完善。经核查,我办重大事项决议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但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情形,我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对会议记录的要素进行规范,并加强对会议记录的自我检查。
(2)街道改革中突出党建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在街道统一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区域化党建共建共联互动;室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四服务”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逐项研究细化活动内容及有关措施,增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深入社区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新秀村小区存在的停车难问题,并召开基层治理协商会议协调解决;加大协调力度有序推进,协调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进行现场勘查,预计可于秀东街(新秀路-秀南街段)西侧设置约33个宜停车泊位,该事宜已纳入2020年度深圳市路边停车泊位评估内容。
(3)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为契机,把其中蕴含的新观点、新论断学深悟透,转化成自己的思想认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已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职责分工,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宣传引导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1)“对上级职级套转政策把握不准、理解不到位”。(2)“行政会替代室务会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
(1)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等人事政策业务学习,一是室务扩大会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系列文件,二是加强对具体负责人事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同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请示。
(2)2019年4月1日,成立之初我办领导班子第一次会议以“主任办公会”会议名称召开,之后及时进行规范并以“室务会”会议名称召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关于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不到位的问题:“个别班子成员未严格落实个人申报有关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使各项制度规定内容更加入脑入心。二是干部个人已就具体申报事项向相关部门说明了情况,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了相关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重点单位民生领域编制保障不力。
10.关于民生领域机构编制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1)“对公办学校周转池编制政策解释不到位,导致编制使用效率不高”。(2)“对公办学校编制统筹运用不合理、编制闲置与紧缺并存”。
整改情况:
(1)为保障教育领域编制需求,近两年下达600余名教师编制;为进一步提升事业编制使用效能在教职工队伍中的作用,挑选教科院附属学校等8所有代表性的学校实地调研,核查学生数变化情况,为精准核定编制打下基础,并广泛听取公办中小学对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意见建议;制作编制周转制度明白卡,发放至全区所有事业单位,并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中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的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
(2)加强调研了解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统筹水平,赋予区教育局对富余编制进行调配的自主权。加强对公办学校编制“周转池”政策的解释工作,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11.关于编制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单位挪用、挤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并就“长期抽调一线执法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情形作出专门规定。二是结合街道体制改革进展,会同区相关部门针对街道人员转隶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动态跟进。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办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以来,虽对全部问题都进行了整改,有的实现了立行立改,有的通过规范制度、发文明确、工作推动完成了整改,有的列入长期推进落实计划,但离区委的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及辖区居民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办将继续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工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动力。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观点、新论断,将其转化成思想认知和行动指南。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二)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整改成效。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持续***整改情况,做到持续改、深入改。对于已经整改的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适时组织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工作,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三)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为实现单位自身高效有序科学运转,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各项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好服务“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5666529;来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202;电子邮箱:lh_qwbbzhb@szlh.gov.cn。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