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市容市貌亮化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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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关于我区市容市貌亮化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军委员:
您好!
您在大东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的提案“关于我区市容市貌亮化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路段均在二环以外,属欧盟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具体责任部门为欧盟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对您在提案内容中提到的大东区轩兴四路两侧没有路灯的问题,大东区政府领导及汽车城公用事业管理局领导十分重视,该位置路灯已列入2019年城建计划第二批并已得到批复,现正在进行工程设计招标,已经与有意向的设计院到现场进行探勘,由于冬季无法施工,会在2020年春季开工前完成所有工程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该道路没有路灯问题。
感谢委员对大东区公共基础设施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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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03:24: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