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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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接区委组织部通知,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对象范围:本办全体在编干部。
二、工作要求:请按《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说明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如没有兼(任)企业职务的,也须在表中“兼(任)的企业职务”栏填写“无”,本人签名后于2013年12月24日(下周二)下班前将自查表(含电子版)交街道组宣科415室。
联系人:黄晓霞,联系电话:834003***
电子版可发内网(内网账号:组宣科→黄晓霞。)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
街道组宣科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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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4:21: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