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宝安区实施品质社区工程行动计划
未来三年,宝安区将投入逾7.3个亿实施“品质社区”工程行动,对全区465个城中村、旧住宅区、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和消防安全“微提升”一并纳入合并实施,以此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增进民生福祉。
5月12日,区委书记田夫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宝安区实施“品质社区”工程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品质社区”工程)。据悉,宝安区在2014年启动了287个城中村的整治任务,截至今年2月底,全区已完成50个城中村整治任务。为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宝安区决定通过建设、实施一批民生项目,在原城中村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将整治范围扩展至旧住宅区和城市街区,并将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和消防安全“微提升”一并纳入合并实施,统称“品质社区”工程行动。
据了解,“品质社区”工程包括社区环境提升行动、社区消防提升行动和社会治安提升行动三大项目,数量由去年的287个城中村增加到了465个城中村、旧住宅区,此外还包括38个治安重点区域。在经费上则由去年的30万元/个提高至50万元/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社会治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与此同标准,全部465个城中村、旧住宅区需4.7亿。在城市街区整治方面,每个街道每年投入1000万元,其中西乡和沙井投入2000万元,三年共2.4亿元。另外再加上38个治安重点区域整治投入1580万元,三部分投入逾7.3亿元。该工程旨在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完成后还将进行公开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记者获悉,社区环境提升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不断提升市容品质,加快城市管理一体化进程,区城管局将开展检查评比活动,将其纳入“宝安杯”考核内容。社区消防安全微提升行动将结合宝安“安全社区”创建的契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社会治安提升行动则将加强社会管理“末梢”治理,彻底改善区域整体面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田夫说,社区的建设管理是全区工作的牛鼻子,社区环境的提升,基础设施的完善,治安状况的和谐稳定,对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区非常关键。他表示,该工程是制度性的安排,是长期的政策,要打造成品牌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要留痕迹、出成果,使其发挥长期效益。
会议传达了全市社会工作会议暨“织网工程”并网运行现场会议精神。
区领导王宏彬、邓桂洪、林梓明、张志彪、李勇、黄盛华、郑新强、谢晓东、廖少权、张勇参加会议。(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