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因平湖金融基地配套道路中环大道建设需要,拟将龙岗区平湖街道现状辅城坳加油站拆除,在[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内异地安置辅城坳加油站选址用地。该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及现状情况
平湖街道辅城坳加油站异地安置项目位于平湖街道山厦社区,拟落实在【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该地块总用地面积1934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拟将【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拆分为03-08-01和03-08-02,其中03-08-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面积2500平方米,配套建设加油站,备注:规划,油罐建设范围要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03-08-02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16849平方米,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守珍街93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地区,清平高速与平龙西路交叉口。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6年1月16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网站领取或“城市规划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好的“城市规划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
(二)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反馈相关意见时请同时提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张工 电话:28904158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1.[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2.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月16日
***
1.[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
2.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