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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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社保费缴费单位:
根据《关于下调我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珠人社[2012]222号)的有关规定,从9月1日起,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0.4%(一类)、0.8%(二类)、1.2%(三类)下调为0.3%(一类)、0.7%(二类)、1.1%(三类),下调期限到2012年12月31日截止。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2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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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9:01: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