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南沙全面深化交地即开工致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释放制度创新改革政策红利
南沙认真贯彻落实******视察广东时对推动广州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的***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国家级新区和自贸区改革先行先试的优势,协同推进自贸试验区、大湾区制度创新和营商环境建设。9月9日,南沙发布《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工程建设项目“交地即开工”(3.0)实施方案》,推出共10项举措,积极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深化赋能,使企业报批报建更快捷、更便利、更高效。
一、出台背景
南沙以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作为目标,累计形成678项制度创新成果,43项在全国复制推广,112项在全省复制推广,202项在全市推广实施。经过连续3年对标改革,南沙营商环境全球模拟排名从2017年的第51名提升至2019年的第24名。2020年8月30日,第二届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峰论坛发布了《2020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发展评估报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荣获“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佳产业园”。
南沙实行“交地即开工”模式以来,成效显著。“丰泰”项目、甘棠明善项目、中航云电信(广州)有限公司项目均通过“交地即开工”(1.0),实现“交地即开工”。之后实行的“交地即开工”(2.0),更是有效地促进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第五生产线、恒大纯电动汽车、电装二期、联晶智能、芯聚能等一批省市重点项目落地。本次发布的“交地即开工”(3.0),是南沙在全面巩固近两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改革成果、特别是全国率先实现“交地即开工”的基础上,对标对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办理建筑许可”专项指标,问需于企,问计于企,进一步完善优化南沙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举措,通过精简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机制、分类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各类改革试点范围等措施,全面深化升级“交地即开工”模式。9月9日当天,南沙发放了第一张“交地即开工” (3.0)施工许可证。
二、“交地即开工”(3.0) 实施方案五大亮点
(一)单独发包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建设单位在未确定总包的情况下,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单独开展“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发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确定后,“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纳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这一措施回应并满足了广大建设企业的核心诉求,有利于建设企业在施工总包单位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即可先行开展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为企业节省了至少3个月的等待时间,进一步深化了“交地即开工”。
(二)实施“先建后验”审批新模式。对工业仓储用地的建设项目(生产和储存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厂房、仓库等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外),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全面推行“先建后验”审批新模式。
(三)免于施工图审查。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项目不再强制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推行设计单位自审责任制,落实设计单位人员终身负责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审查文件作为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在施工报建时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承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将设计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
(四)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一是扩大实施范围。将现行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施范围从2500平方米以下拓展扩展至10000平方米以下。二是精减办理流程与时间。项目立项到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从6个环节28天精简为4个环节11天,总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5天。三是保持企业经营“零成本”与“质量控制满分”。工程建设涉及的岩土勘察、规划放线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委托监理机构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向企业收取,纳入土地综合成本。
(五)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加强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内容衔接,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环评审批的同时,可以同步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实现“一个项目,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实施环评豁免、登记表备案的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供稿:南沙开发区创新工作局(李莉)、南沙区政数局(雷北平、黄毅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