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镇街进口冷冻产品集中监管仓调研工作
12月29日,区市场监管局考察调研各镇街进口冷冻产品集中监管仓选址、设置等相关情况。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加强进口冷冻产品的集中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推行进口冷冻产品集中仓监管,除指定的集中监管仓外,其他冷库不得开展进口冷冻产品的核酸检验和消杀作业。目前,番禺区已初步选取11家条件较好且容量较大的冷库,作为辖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试点推行。同时,区市场监管局选取4个较大型冷库(库容量1000吨以上),会同属地监管所,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工作,了解设置集中监管仓的可能性。
区市场监管局先后考察4个大型冷库,了解、掌握冷库的硬件设施、运营情况、建设集中仓意愿等具体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强调三点意见,一是除集中监管仓外,其他冷库不得进行进口冷冻食品的核酸检验和消杀。二是企业需要对相关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杀的,如从海关直接进口的冷冻食品,或从广州以外地区进入、未开展件件检测的进口冷冻食品,必须委托集中监管仓进行检验和消杀,核酸检验阴性并且消杀完成后,方可运到自有冷库储存。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冷库建设集中监管仓,但必须符合分区管理、自动化消杀、人员清洁消毒等规范要求。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跟进、指导开展镇街集中监管仓建设,进一步加强冷库疫情防控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