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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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巴中市正式印发《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区(县)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实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该《办法》明确,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将实行党政同责,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基础上综合开展,并与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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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2:36: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