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召开2016年坪西公路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
为充分应对2016年新区旅游旺季期间可能出现的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彻底杜绝坪西公路再次出现非法占道经营乱象,进一步强化新区市容环境和城市交通管控力度,2016年4月12日上午9:30,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牵头组织各办事处执法队、大鹏交警大队、大鹏交通运输局、大鹏公安分局、大鹏市场监管局、惠盐高速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在新区4号办公楼4404会议室召开大鹏新区2016年坪西公路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暨大鹏策会整治行动部署会,会议由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周建义调研员主持,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鹏新区整治坪西公路非法占道经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议决定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各办事处牵头新区交通、交警、公安、市监等部门对坪西公路非法占道经营现象开展联合整治和后续监管,以有效整治沿线乱摆卖、违章停车、食品安全等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确保旅游旺季期间,坪西公路沿线全天候无兜售泳衣、泳具及窑鸡等乱摆卖现象,确保市民对新区市容秩序和城市交通的满意度。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坪西公路非法占道经营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部门职责和管辖范围,会议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职责做了明确分工,具体如下:
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负责组织和统筹全区性的坪西公路集中整治行动;负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统筹和督导;负责对各成员单位整治落实和后续监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通报;负责统一聘请辅助管理保安员并交由各办事处进行管理,协助办事处对保安员的考勤和管理。
各办事处:为本辖区的整治牵头单位和城管执法主体责任单位,组织和统筹办事处城管执法、综治维稳、出租屋管理、社区工作站和新区交通、交警、市监、公安等相关力量开展本辖区坪西公路集中整治行动;负责组织办事处执法队依法对坪西公路沿线的乱摆卖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负责新区派驻的辅助管理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调遣。坚持依法行政,对在违反市容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顶格处罚,并建立城管执法后续监管常态化机制,切实维护辖区市容环境秩序。
大鹏交通运输局:为道路路政执法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坪西公路及其两侧公路管理范围内的摆摊设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负责在坪西公路沿线设置交通管理警示标志和指示牌;对在执法权限内的违法当事人,应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并建立交通路政执法后续监管常态化机制,依法维护新区公路路产路权。
大鹏交警大队:为交通安全执法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坪西公路全路段进行公安交通执法,尤其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占用机动(应急)车道随意停车购物的车主进行劝阻、警告和处罚;负责对乱摆卖经营者使用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单车等交通工具依法予以查处和查扣,查处坪西路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对由办事处拍摄举报的机动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在执法权限内的违法当事人,应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并建立交警执法常态化后续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新区道路交通安全。
惠盐高速交警大队:为高速交警管辖区域的交通安全执法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惠深沿海高速葵涌收费站和溪涌收费站广场进行公安交通执法,尤其是对在广场区域内随意违章停车购物的车主进行劝阻、警告和处罚;负责对在广场区域内乱摆卖经营者使用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单车等交通工具依法予以查处和查扣。对在执法权限内的违法当事人,应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并建立交警执法常态化后续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新区道路交通安全。
市市场监管委大鹏局:为食品安全执法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坪西公路兜售窑鸡进行源头查处,负责牵头和组织有关部门深挖源头,查处和捣毁窑鸡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对在执法权限内的违法当事人,应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并建立食品安全执法常态化后续监管机制,依法维护新区食品安全。
大鹏公安分局:为公安执法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提供警力支援,指派警员参与集中行动;负责对坪西公路沿线乱摆卖经营者的身份甄别和信息采集;负责在各参战单位遭遇暴力抗法情况时第一时间介入处理,把相关当事人迅速带离现场,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抗法当事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负责配合和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窑鸡源头深挖查处工作,在食品违法案件达到刑案标准时,及时依法组织刑事立案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