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关于2017年行政事业性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公告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 2014〕56号)的要求,我局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将我局征收的《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4月更新)和《深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4月更新)予以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生变化的,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将及时更新。
另外,我局执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电力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从2017年4月起已列入被清理的政府性基金,不再执收。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28333810。
***:1.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4月更新)
2.深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4月更新)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