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上罗镇召开长江支流南广河流域(上罗镇)十年禁渔动员会
为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作出的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切实保护长江支流南广河(上罗镇)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珙府办函[2020]70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江流域支流(南广河、下罗河、汉村河、乐义河)天然水域实施十年禁渔。
2020年10月22日下午4点,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珙县上罗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动员会,镇农技中心畜牧工作人员和25个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共30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镇人大副主席(联系畜牧领导)主持并安排部署禁渔工作:
一、禁渔时间: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二、禁渔范围:流经我镇的南广河、下罗河、汉村河、乐义河天然水域为禁渔水域。
三、禁渔要求:
1、禁止三无船只(含竹排、橡皮船)非法捕捞作业,三无船只( 含竹排、橡皮船)一律上岸,于2020年10月31日前自行安全妥善处理,未上岸安全妥善处理者一经查处就地销毁;
2、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和毒鱼药品;
3、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4、禁止违规垂钓。在本通告禁渔区范围内实施垂钓的,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多钩、滚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禁止将钓获的野生鱼进行交易,有交易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5、禁止食用河鲜的广告宣传,禁止市场主体以野生鱼河鲜河鱼等为噱头招揽顾客、高价售卖,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野生鱼河鲜等字样。
四、联合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绝户网、地笼、豪网、罾网、迷魂阵、滚钩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2、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的非法捕捞行为。
林华兵副主席强调,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人由渔政执法部门联合派出所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