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天然气拟实行阶梯价格
昨天上午,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如期举行,22名各方代表在会上各抒己见。对于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各方无异议,绝大多数代表同意方案二和建立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与销售价格同向联动机制。
两种方案起步量 都是300立方米 市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现有天然气销售经营单位两家,分别是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泰州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目前我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是2010年省物价局批准的2.20元/立方米。
依据成本监审结论,根据省局文件规定,参照省内城市调整水平,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2元。即由每立方米2.20元调至2.42元。同时,在市区推行民用天然气阶梯式气价制度,有两套阶梯价格方案供听证。
两套方案都将居民年用气量分为三个档次,以每户4人(包含4人)以下为基准单位。(方案详见右表)
将建气价联动机制 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照省内其他市做法,今后,市区还将建立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本市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涨跌同向联动调整机制。当国家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时,市区居民管道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与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作同步、同向联动调整。
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调整单价=上游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调整差价÷(1-城市管网损耗率)。
当市区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且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12个月时,由天然气经营单位提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建议,由市物价局按照以上办法测算后,拟定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同向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报省物价局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