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珙县司法局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调整公布县级部门及乡镇行政权力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县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农业农村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川编办发〔2021〕8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农业农村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发〔2021〕185号)文件精神,依法调整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2项,动态调整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事项26项,现予以公布。
***:1.珙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目录
2.珙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目录
3.珙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调整部分)
4.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调整部分)
中共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珙县司法局
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