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12类举报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自贡网讯(记者 李小华)记者9月7日从市扫黑办获悉,近日,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自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自贡市范围内的12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人民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至5万元。
据介绍,《奖励办法》规定,奖励范围为举报自贡市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分为12类举报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参加、介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政法干警为各类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
《奖励办法》设定6档奖励标准,对您提供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线索,由市扫黑办征求办案机关意见并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奖励等级和最终奖励数额,兑现发放奖金(发放方式为秘密发放)。
1.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5万元;
2.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3万元;
3.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元;
4.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法院审判定罪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法院审判定罪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5000元;抓获其他犯罪成员的,法院审判定罪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奖励办法》规定了保护措施。举报受理单位、办案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凡泄露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奖励办法》公布了举报方式。
(一)实名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人。举报人可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二)匿名举报。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密码作为本人代码,扫黑机构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认举报人真实身份、符合举报奖励条件,且举报人愿意接受奖励的,应当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一)直接到市扫黑办、市纪委、市公安局***举报;
(二)电话举报:市扫黑办 0813-8222110,市公安局 0813-4702274;
(三)信件邮寄地址:市扫黑办 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市委党校内),邮编:***3000;
市公安局扫黑办 自流井区汇川路433号,邮编:***3000。
(四)电子邮箱:市扫黑办 zgsaohe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