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宜居安居的魅力城市 | 125 |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 | 黄志豪 | 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人:高树林 | 督促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全市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抓好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珠海经济开发区负责做好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 第一季度: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保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开展节前节后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季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根据任务路线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第三季度: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第四季度:梳理年度工作,对照年度计划查缺补漏,保证各项工作进度,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 | 推进中: 已制订《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以及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目前,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印发程序规定,已完成包括行政系统内、公开征求意见、法律顾问审核及内部法制审核在内的征求意见,待局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报司法局审查,预计11月正式公布。 |
五、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宜居安居的魅力城市 | 228 | 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 | 黄志豪 | 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人;高树林 | 第一季度: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部署、动员和宣传工作。 第二季度:督促指导各区(功能区)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摸底、普查工作。 第三季度:督促指导各区(功能区)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 第四季度:做好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抽查和验收工作。 | 1.提前部署,3月底完成了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自查摸底。 2.加大宣传,充分发挥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中我市5个社区被命名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示范作用,持续提升创建认识、创建水平。 3.3月26日,印发了《珠海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珠减灾办〔2021〕1号),督促各区(功能区)按要求落实。 4.6月11日,市减灾办组织召开了珠海市2021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暨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会议,推进、指导“十个有”能力建设。截至6月底,全市329个社区,116个社区已按要求完成了“十个有”建设,213个社区正在推进“十个有”建设(尚缺风险地图、宣传栏、应急指挥中心等)。 5.8月份,为进一步扩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宣传氛围,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范应对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在办公楼外围墙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制作了防灾减灾宣传长廊,长廊形式多样、内容详实、色彩丰富,让市民看得见、学得会、用得上,有效提升市民防灾减灾意识。 6.8月11日,市减灾办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现场抽查的通知》(珠减灾办〔2021〕5号),8月20至27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气象、地震、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2021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社区现场核查工作,把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列入重点核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 7.8月27日,市减灾委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情况通报》(珠减灾委〔2021〕1号),督促各区(功能区)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打造一批有特色亮点的行政村(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至8月17日,已完成和基本完成“十个有”建设的行政村(社区)有149个,完成率约45.3%,其中金湾区完成率达92.7%,“十个有”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8.9月22日,市减灾办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情况的督查通知》,定于9月27至28日,市减灾办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各区(功能区)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