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预售许可统一办理的公告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的要求,根据《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西咸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字〔2017〕138号)《西安市政府关于授权西咸新区行使辖区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通知》(市政发〔2017〕30号)精神,新区管委会决定,自2018年8月6日起,对西咸新区规划辖区内商品房实施预售许可统一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统一办理的原则
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统一由陕西省西咸新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审批,颁发《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统一办理的区域
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统一办理的区域为西咸新区规划辖区,其中沣东新城规划区内涉及西安市行政区域和沣西新城反托管咸阳市区域继续按照原渠道办理。
三、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统一办理的机构和职责
根据《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方案》《西咸新区部门行政职权目录》的要求,西咸新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是西咸新区辖区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全辖区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商品房预售许可实行统一办理两级联审机制,即新城房管部门进行资料初审和现场勘查,新区房管部门对申报资料复查、现场抽查复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审批发证。
四、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统一办理的地点
西咸新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西咸大厦618室,咨询电话:029-33585743。
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