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区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16〕24号)的要求,曲江新区治污减霾办决定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请各相关单位在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经发局组织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使用情况;
二、建设环保局督导辖区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加大超标车、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工作力度;
三、社会事业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
四、城管执法局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作业;同时加大焚烧冒黑烟和餐饮油烟的查处力度,开展禁烧检查;
四、各板块、各园区办加强辖区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并督导停止涉土作业;
五、各单位请于每日15时前报送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联系人:杨旭聪 电 话:68660205
邮 箱:xaqjxqzwjmb@126.com 传 真:68660447
西安曲江新区治污减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