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环保分局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环境安全
围绕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维护区域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工作要求,河口环保分局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提升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监控中心的技术和装备建设,强化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面。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保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通过挂牌督办、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三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适应新形势环境保护新要求。理顺管理机制,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四是加强环境管理服务指导,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企业环保工作的指导帮助,充分挖掘企业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潜力,积极为企业提供环保咨询、培训等服务,提高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污染防治能力。
五是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可能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信访听证制度、公开评议制度、终结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引导,推动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开展信访。(杨青 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