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召开
3月1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毅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夹江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潞,副县长王梦晓、薛怀军、刘勇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刚、县政协副主席庞燕波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
会议要求,要广泛开展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坝坝会、村(社)广播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条例》,提高社会知晓度;相关镇(街道)、县级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辖区内河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切实抓好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小水电清理、水污染防治、除险加固等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乐山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及时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围绕政府投资资金统筹规范使用、项目有序合理安排、加强投资计划与预算衔接、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等方面,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政策和提升管理等各项工作;发挥综合评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作用,在确保安全和质量前提下,推动新建项目尽早开工、在建项目提速增量、竣工项目投产达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乐山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夹江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充分运用现有资源,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夹江县实际,因地制宜,扎实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设置、经费物资保障、疏散指挥体系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积极性,鼓励单位、个人以及社会资本以捐赠、资助和合作入股等形式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协力筑牢城市安全保障网。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议题涉及的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