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9月29日,桓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高连义,副主任伊茂彦、李崇伦、邵明义、李树强,秘书长王侠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徐宁、县法院院长王旭、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宝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教育法》、《体育法》贯彻执行和教育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上述四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询问。表决通过了桓台县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方案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命事项。高连义作会议总结讲话。伊茂彦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持之以恒加大对教育体育事业的投入保障,巩固完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不断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体制,努力提高社会救助运行措施、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域医院整体医疗救治水平;要动员全县上下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措施,全力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等环保突出问题,切实促进生态环境好转。
会议指出,这次会议对县政府4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询问,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依法强化监督职能的深入探索,使常委会询问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了坚实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结合会议审议,对工作询问情况认真梳理归纳,整理出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转交县政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并切实做好***问效工作。应询单位要端正思想认识,把配合询问工作作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回应民意关切、改进自身工作的有效途径,针对有关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在下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确保询问工作取得实效。(张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