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回放:
2014年10月,农民工王某在县城某建筑工地工作时不慎从楼上坠下,全身多处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因为伤情比较复杂,王某住院40余天的时间内,仅治疗费用就花去了近15万元。
王某是农民工,与建筑队之间仅是劳务关系,没有固定的劳动合同,索赔难度很大。巨额的医疗费用让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无奈之下,王某只得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
在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王某找到了宋立会律师,宋立会在劳动纠纷和工程建设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了解到王某的遭遇之后,宋立会第一时间帮助其分析了案情和维权方案。宋立会认为,单独向实际施工人索赔并不能完全保证维权的效果,应当将工程的承包者纳入索赔范围。但是受害人王某是在劳务市场上接受实际施工人的雇佣而到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和工程的承包人没有任何接触,不了解工程承包人的情况。经过事前详细的案件证据收集工作,宋立会了解到,实际施工人并没有施工的资质,而是借用承包人的资质开展的工程施工工作,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违法分包,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所以,宋立会以实际施工人和工程承包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劳动者受害责任诉讼。
法院判决:
虽然王某和实际施工人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但属于个人劳务关系,应当赔偿王某的损失;承包人虽然和王某之间并无关系,但因为将工程违法分包于没有施工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双方共同为王某承担了各类损失22万余元。
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立会说法:
这个案例给广大劳动者很多启示:首先,作为劳动者,应当加强在劳动关系中的法律意识,尽量和对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若劳动者具备相应法律意识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对其更加有利的权利主张。在事故和纠纷发生之后,不能怨天尤人,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联系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
其次,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和施工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在分包工程的过程中认真查看对方的施工资质,避免出现违法分包的情况,否则可能要为实际施工人的过错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