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本报讯(记者 余虔虹)我市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采取有力措施实施《茂名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年规划》,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级领导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律的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我市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教育,利用各种会议、讲座、培训班等普及依法行政知识。经过不懈努力,我市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2004年,市政府颁布了《茂名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这些制度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减少行政决策失误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已经形成,文件的合法性、统一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2002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建立起审核制度、征求意见制度、政府会议讨论制度等八项制度,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提高,操作性和针对性更强。去年,市政府还办了《政府公报》,市政府和各行政机关颁发的规范性文件都通过《公报》向社会颁布。
行政复议工作逐步规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发挥。自1999年10月《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这部法律,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的配套制度和具体程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使行政复议工作在解决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对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清退了一大批不合资质的行政执法人员;推行申领执法证前的考试制度,凡是安排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领取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后才能上岗执法;同时,结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行政管理方式不断改进,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我市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招标投标的管理,减少了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200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调整市直机关审批、审核事项861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审批项目总数的81%。
《茂名日报》(2007-12-09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