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建立高港区住建局小型工程建设预选承包商企业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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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根据《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发布2018-2019年度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 承包商名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泰建发〔2019〕211号)文件的精神,决定不再建立“高港区住建局小型工程建设预选承包商企业库”,从即日起终止“高港区住建局小型工程建设预选承包商企业库”相关评审工作。已缴纳报名费及资料费的单位,可凭收款收据至本次招标代理人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费事宜。
集中办理退费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地点: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解放东路23号三楼;联系人: 泰州市高港区住建局 蒋韵,电话:0523-86969287;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张女士,电话:0523-80638980。
特此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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