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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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具体内容见***一、***二。
特此公告。
***1.doc***2.doc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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