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四项措施构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新机制
为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招远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精细谋划,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节的管理力度,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持每月深入辖区危化品生产、销售及运输企业,组织企业法人、交通安全员及挂靠车辆的车主、驾驶人、押运人员,采取以案说法、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等形式,集中宣讲《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让生产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运输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资料。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押运员及危险品种类、运输线路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危化品生产、销售单位,公路运输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公路运输通行证等基础台帐。定期采取“入企业、查档案、对底数、检车辆、核人员”等管理方式,及时检查检测车辆安全性能,登记审核变更车主、驾驶员、押运员,确保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底数清、情况明,抓得住、控得牢,从源头上消除和遏制交通安全隐患。
三、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结合实际,分别与危化品生产、销售及运输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装载,严禁危化品超载车辆驶出厂区、储存区。经常性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责任制、进出车辆管理以及货物装载情况进行细致检查;随时掌握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情况。
四、严密路面巡防查控。不断强化路面巡逻检查力度,一方面安排警力加大路面的巡逻检查,对辖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坚持采用“一问、二查、三嘱咐”的方式,对车况、运输货物的类别、时间和路线,逐车检查、核对信息和登记。另一反面加强对悬挂警示标志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行驶、不配备押运员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避免了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