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经镇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对原老圩乡文化站大楼进行公开竞价拍卖,公告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10时至2019年12月27日16时止,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兴化市安丰镇原老圩乡文化站大楼(含装修及地面附着物),位于兴化市安丰镇原老圩乡中心路东侧,总建筑面积:319.12㎡;2019年10月10日委托江苏济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测量,总评估价值为303623元(其中房屋评估值187355元、装饰装修及地面付着物评估价值116268元)。
起拍价:212536.1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时间内),有意者请与联系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收款人:兴化市安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开户行:兴化农商行安丰支行,账号:3212***********0054223。
五、拍卖成交后,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对竞拍人数不设限制,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超出保证金的部分,仍由原买受人承担。镇政府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镇政府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意向竞买人竞买前须自行了解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费用除过户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外其余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在2020年1月3日17时前缴入兴化市安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返还,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咨询电话:151****8966(徐先生)
监督电话:0523-80959170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