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启动
近日,全市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召开,全面启动2020年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2020年度市区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00元,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个人缴费部分免缴,由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资助参保。
根据相关政策,2020年度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对象为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在泰各高校2020年度在籍学生或幼儿;征缴标准为市区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00元,高校学生不再实行学制年限内连保缴费。在征缴方式上,市区统一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缴工作。征缴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规定,市区各学校可通过网报系统申报,医保部门组织审核,审核结束后向学校出具《参保缴费情况表》,学校携带缴费情况表和进账单到指定税务办税厅办理汇总申报,同时领取定额***。
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重残(一、二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免缴,由医疗救助、扶贫、财政等资金资助参保。各学校上报免缴学生名单需要提供当地有关部门(民政、总工会、残联、扶贫办等)发放的《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困境儿童审批材料等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由医保部门审核后最终确定免缴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