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江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靖江市人民政府与新增江苏科睿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帝斯曼江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等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现公示如下:
附:江苏科睿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帝斯曼江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pdf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