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镇(街)安监站,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市应急局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20〕50号),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现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开展了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请开发区、各镇(街)安监站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认真审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和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申请,并做好相关咨询服务。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要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要求,对尚未达标的区各相关企业(见***),要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在2020年6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三级或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三、努力推进一、二级达标企业数进一步增长
要在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已经达标企业的提档升级,大力推进一、二级标准化创建。要按照“计划一批、申报一批、达标一批”的思路,广泛宣传发动,围绕本辖区内重点企业,排出一批创建一级标准化企业计划名单,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好、运行质量审计优秀的三级企业中,排出一批创建二级标准化企业计划名单;强化***、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创建计划,推动企业标准化提档升级。
四、全力提升三级达标企业标准化质量和成效
要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采取复审复评、“回头看”检查和执法检查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的运行质量审计工作,实现三级达标企业运行质量明显提高。要强化分类指导,对认真开展标准化运行、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要推荐创建二级标准化,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对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要督促整改,问题隐患严重的要严格执法,通过整改促使企业提高标准化运行质量;对于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弄虚作假、企业管理混乱、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等不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摘牌处理,撤销企业标准化证书。
附:溧水区危险化学品、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拟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名单
南京市溧水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